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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28天电话通知不续签;请问此赔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28天电话通知不续签;请问此赔偿如何计算? 我08年10月27号到公司,当时就签了三年的合同,但里面包括三个月的实习期。11年的9月30号公司电话通知我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此种情况下赔偿金如何算?谢谢!
2011-10-01 00:14 aenniw……(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1 00:23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自然终止,没有赔偿金。
2 康治斌律师  2011-10-01 01:03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自然终止,没有赔偿金。只有三个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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