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赔偿? 我是08年4月17日进公司开始工作的.合同是08年8月25日签下来的,期限是到10年11月30日,公司是10年10月21日口头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再续签,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可以要求多少?标准是如何计算?
望各位老师们尽快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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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3 19:34 mimi12……(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23 19:48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按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10-24 22:37
属合同期限届满的,可以要求08年以来的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0-10-24 23:31
需要留存公司部续签的证据,可以要求按工龄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0-10-25 22:06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满一年给一个月
2、如果公司没有依据法律给你经济补偿金,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加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没有依据法律给你经济补偿金,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加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