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自动离职吗?公司说自动离职了就不能拿工资了,对吗 我是6月1号开始上班的,也和公司签了合同,但是合同是放在公司的,没有给到我手上。到10号发现自己怀孕了,也告知了主管,但仍坚持上班。后来实在身体不适当天就请假两个小时提前回去。主管问我第二天是否去上班,我说如果不舒服的话我就不来了,主管说那要过来补假条。第二天11号我没有去,但是没有打电话给主管说请假,因为我以为我之前请假的时候是已经算告诉她了。到第三天12号才打电话去。后来和主管说因为我的身体不太稳定所以就不去上班了,被告知我属于因为算矿工3天所以是自动离职,我那10天的工资是没有的。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要求公司付我的工资吗?而且还说因为我自动离职造成雇方的经济损失也是要受法律约束的。但是并没有因为我造成经济损失,我该怎么办呢?
2011-06-26 21:30 小叶小叶(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6月26日 21时45分
1、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你在孕期,因你已经请过假,单位按你自动离职违法。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
2、你在孕期,因你已经请过假,单位按你自动离职违法。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
2 110网律师 2011-06-27 11:10
你好!你在孕期,因你已经请过假,单位按你自动离职违法。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
因你在网上说得不是很清楚,在此我也不好给你分析,具体你可以通电话咨询或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因你在网上说得不是很清楚,在此我也不好给你分析,具体你可以通电话咨询或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6-29 23:32
按公司制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