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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是综合工时制,但实际是按标准工时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08:30-17:30
合同签订是综合工时制,但实际是按标准工时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08:30-17:30 合同签订是综合工时制,但实际是按标准工时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08:30-17:30,双休,但是由于工作做错,经理会罚我周末上班,而且不给报加班,已经不是1,2次了,是不是可以找劳动局,证据是可以根据刷卡记录来证明吗,还需要什么东西吗
2015-10-16 21:12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5-10-16 21:1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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