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犯错员工当众宣读检讨书的问题 我们公司规定,只要是设计人员设计失误,造成损失的,就要当全部门所有员工的面,宣读检讨书,如果不从,就要被调离原岗位。我们部门大约200人,公司这么做是否损害了员工的尊严,这么做是否合法呢?对于这种事情的发生,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来遵循呢?
2011-06-06 21:05 s37659……(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电话:13624983548 2011年06月07日 09时26分
该项规定违法,属于无效。
2 李晓东律师 2011-06-06 21:42
约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