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6天未签订劳动合同,觉得的不适应,辞工有工资吗? 我在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工作,连续工作了6天,包括双休日,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50个小时,觉得很不适应,辞职有工资吗?怎么结算?
2009-07-08 07:27 liuli1……(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8 09:45
应当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2 110网律师 2009-07-08 08:00
在试用期内也要计算工资
3 吴慧霞律师 2009-07-08 10:03
有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4 刘江律师 2009-07-08 10:46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5 110网律师 2009-07-09 20:49
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工资。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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