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由于部门领导不了解工作流程,和我起了争执,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的答复是必须配合公司做好交接
由于部门领导不了解工作流程,和我起了争执,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的答复是必须配合公司做好交接 由于部门领导不了解工作流程,和我起了争执,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的答复是必须配合公司做好交接,且工资绩效扣留一个月再酌情发放,且我只和三方公司签了劳务合同,并且没有一式两份中的一份留我手中,也并没有和现聘用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种制度是否合乎规定?
2015-08-05 12:55 ask201……(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韩士队律师  2015-08-05 15:47
你好:无故拖欠劳动报酬肯定不合法
2 宋超律师  2015-08-05 16:41
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看你的情况可能是劳务派遣,可以仲裁向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主张,要求他们负连带责任。
3 孙瑞岭律师  2015-08-05 16:48
不符合规定。
4 齐志龙律师  2015-08-05 23:06
不合法。。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