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派遣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一名在服装公司工作的导购,最早在2005年四月就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过保险。在2008年一月一号与一家劳动工资签署了劳动派遣合同,但仍然在这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解雇我。而且四年内我只休过一次年假,而且我当初和劳动派遣公司签约时也没给我劳动合同,我们公司所有人都是这种情况。我能获得什么经济补偿 。还有这种纠纷的如果通过劳动仲裁多长时间有效?
感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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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10:47 sara66……(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4 21:41
应当由派遣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 赵江涛律师 2009-07-04 12:19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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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新律师 2009-07-04 16:07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4 孙新律师 2009-07-05 05:59
协商不成可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将劳务派遣公司和你工作的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要求他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办社会保险。
5 马国华律师 2009-07-05 08:37
由派遣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6 110网律师 2009-07-05 12:25
这种纠纷 如果通过劳动仲裁多长不是 关键, 案子委托给律师去做, 你可以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就等结果吧。
7 孙新律师 2009-07-06 09:18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详洽
8 2009-07-07 08:24
应当由派遣公司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