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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财务工作的,于2015年6月1日辞职,公司负责人已签批,辞职报告中注明5月份工资不要
我是做财务工作的,于2015年6月1日辞职,公司负责人已签批,辞职报告中注明5月份工资不要 我是做财务工作的,于2015年6月1日辞职,公司负责人已签批,辞职报告中注明5月份工资不要。交接了公司财务物品(包括存放财务资料的钥匙),资料想交,但当时沒人接替,所以一直没进行交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与公司还有关系吗?我应该怎么办?
2015-06-09 18:14 ask201……(山东-滨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6-09 18:36
您好,在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之前您仍然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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