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 您好:我是公司的一名会计文员,同时兼任行政一职。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10年10月10入职,我于2010年10月15日给他购买了保险,但其中不知为何原因,可能是我自己弄错了吧,该员工于2010年10月31日退了保险。现该员工不小心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把三个脚趾头砸碎了,保险没有的报,我应该给于怎么样的赔偿合理。
2011-02-20 16:16 容冰(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2月20日 16时36分
如是你的过错,保险报销部分由你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