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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取消该岗位为由,打算调整岗位。
公司以取消该岗位为由,打算调整岗位。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我面谈,以取消我现在的岗位编制为由,打算对我调整岗位,并且工资待遇降至现有工资的1/3。我表示不同意。
目前合同期限未到,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未将属于我的那份合同给我。
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双倍赔偿?
谢谢律师!
2015-04-03 08:21 qdppt(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付杰律师  2015-04-03 08:22
就你所说的情况,单位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5-04-03 11:04
合同期内单位单方调整合同,属于单位违约,你可以申请仲裁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3 武传清律师  2015-04-03 13:38
申请仲裁维权,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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