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想咨询关于未续签劳动合同和离职的问题。我从11年10月至今在上海没公司工作,13年的11月到期。公司到现在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合同。2011年10月到2013年3月期间在上海工作,但在2013年3月公司派我到合肥的一个子公司工作。
现在想问几个问题:第一,像这种情况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可以那么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应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第二,如果离职是否还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还是随时可以走人,离职有没有补偿?希望大家能在百忙中抽空解答一下我的疑问,非常感谢!!
现在想问几个问题:第一,像这种情况未续签合同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可以那么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应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第二,如果离职是否还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还是随时可以走人,离职有没有补偿?希望大家能在百忙中抽空解答一下我的疑问,非常感谢!!
2015-03-13 12:15 502320……(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怀宣律师 2015-03-13 14:51
到14年11月的时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部分月份的双倍工资超过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