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赔偿问题 我是2005年8月进入单位的,合同到明天结束,2010年11月1日老板中头通知我休息,并给5个月经济补偿,后要我写辞职报告,我没有写也没有给补偿,只是继续发最低生活保障,并报我10月全勤上班的工资金也按最低生活保障来发,这样算不算非法解除合同,算不算克扣工资金,我可不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2010-12-30 14:28 llzjwj(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30 15:15
那就及时结算补偿以后走人为好。
2 110网律师 2010-12-30 17:48
那就及时结算补偿以后走人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