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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雇,关于经济赔偿和绩效工资的问题
公司违法解雇,关于经济赔偿和绩效工资的问题 有两部分问题:
我2010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和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合同工资是1600元,实际每月工资收入是底薪2000元+绩效部分,基本都在3000元左右,11月份因为公司撤并裁员,12月6号提出解雇我,赔偿了我两个月的合同工资1600*2=3200元。
请问:
1.经济赔偿金额部分是怎样定义的,按照劳动法是不是应该按前几月的平均总收入赔偿?只赔偿1600元合理吗?
2.公司在我离职后,发工资的时候,恶意扣了我两个月的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我都是全部完成的,我自己手上有公司每个月的考核方案和绩效计算标准,应得1425元,如果跟公司协商不成,我是应该申请仲裁吗?
盼解,多谢答复!
2010-12-25 11:19 emily0……(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0年12月25日 11时31分
您好,1.经济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费用,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赔偿您1600是合理,因为只按基本工资赔偿。
      2.绩效工资的问题应该申请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0-12-25 11:43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   2010-12-25 14:13
不同以单位处理意见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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