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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经济损失赔偿与证据的问题?
关于劳动者经济损失赔偿与证据的问题? 各位律师: 大家好 1、用人单位五年半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没有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其中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1650元/月,请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多少经济损失。2、劳动者可用平时工作中领导的签字作为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吗?
2010-12-08 13:42 faa7852(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8 13:49
你好,如果单位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有5年半,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你和单位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你可以起诉单位给你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关于经济损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必须是从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支付。你到现在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关于双倍工资无法获得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12-08 15:39
  如果公司没有帮你缴纳社保费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至于领导签字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需看证据的具体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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