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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到期,未续签。仍在单位工作了1年,是否可以仲裁如下
劳务合同到期,未续签。仍在单位工作了1年,是否可以仲裁如下 2011年6月底到A公司上班,9月份签劳务合同,期限1年。到期后,公司没有和我续签,但我仍在A公司上班。2014年9月1日,我不想在A公司上班,因为A公司拖欠我工资半年了和断缴我3个月的保险了?那么我是否可以仲裁请求
1.续签之日至2014年9月份的双倍公司;
2 拖欠我半年的工资;
3 断缴的保险。

先走仲裁,如果仲裁行不通的话,那么我再走法院,这样的几率多大?
2014-09-03 09:50 zh1234……(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9-03 10:12
1、双倍工资可以要,但应当超过时效了
2、可以要求
3、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孙新律师  2014-09-03 10:15
1.续签之日至2014年9月份的双倍公司;不支持。
2 拖欠我半年的工资;支持,你拿证据。如工资单。
3 断缴的保险。仲裁法院不受理去社保稽核投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03 10:51
您好,用人单位不合理,您可以主张以上要求,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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