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不续签合同能否得到补偿 想问下,我们是德国的一个公司的代表处,去年7月份被收购,到今年8月18德国的总公司就不能使用了,我们上海的的代表处即使没有注销还有意义吗?我的合同是跟上海对外服务签的,对外服务派遣我到现在的代表处,合同到今年9月15号到期,想咨询下,如果我不想跟公司续签,能否得到补偿,万分感谢
2014-08-05 14:40 junius……(上海-黄浦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4-08-05 15:07
您这种情况不能得到补偿
2 邹连香律师 2014-08-05 14:43
你好,员工不续签,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4-08-05 14:59
若你不愿意续签,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4-08-05 15:08
你好,您这种情况不可以得到补偿
5 张向锋律师 2014-08-05 16:06
你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6 代雨庭律师 2014-08-05 17:06
不续签,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李军律师 2014-08-05 22:21
你不愿意续签,没有补偿。 我的补充: 2014-08-05 22:23
另外,鉴于你公司7月已被收购的事实,有可能合同到期之后或者到期之前,公司就不用你了,这样的话,你还是有权获得补偿的。
所以你可以等等公司的意见,在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