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赔偿问题! 我是03年入的公司,之前是每年签一次合同,目前最新合同是2008-1-1至2010-12-31,现合同即将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赔两个月工资,我不同意,你们能帮我分析该赔偿多少呢?另外公司发工资分两部门,一份为底薪减了很多其它项,如保险/我们的住宿费/水电费等,故第一份比底薪少了很多,第二份为加班费/奖金/伙食补贴等,公司赔偿给我们只是第一部份我们实际领的工资,第二部份的则不赔,这样合法吗?
2010-11-22 13:48 wgb775……(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2 14:19
不合法
2 2010-11-23 09:29
应是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按实际所发的工资做为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