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到期后还要赔偿公司培训费的问题 您好!我和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7月1日合同终止,因个人问题想辞职,因和公司签定的合同已过期一年,公司也没有和我再续签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仍然交我交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制定赔偿每年8000元的政策是我在合同期间内制定的。请问我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制定的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用。
2010-06-27 16:25 zhangm……(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27 16:28
按合同约定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0-06-27 16:31
不需要。
3 110网律师 2010-06-28 07:01
公司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你倒是可以要求公司后来因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而加付一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