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问题 我是2006年11月1日在一家公司任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将我非法解雇,之前公司都是每月15号发上月工资,但是从08年1月1号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在哪段时间的工作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还有我2009年10月28号提起了仲裁,请问是否涉及诉讼时效问题?
2010-03-05 20:44 张小西(广东-珠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05 20:50
大概有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没有过诉讼时效。
没有过诉讼时效。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3-05 21:29
2008年2月之后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单位应当支付给你。
3 110网律师 2010-03-05 22:05
从08年2月份开始算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没过.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138287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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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0网律师 2010-03-06 07:30
可以得到11个有双倍工资。没有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