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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公租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96年房屋拆迁,房主的女儿已经结婚,且男方有住房,就没有分房的资格。后由于父亲不忍看到女儿为房子问题而郁闷,就把自己分到的公租房写在女儿名下。现在想把房屋变更在自己名下,女儿却不同意,问父亲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
2014-05-14 20:39 MDHLGB(北京-朝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14 21:19
你好,赠与后除非有法定事由才可以要回。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5-15 09:30
您好!
可以要回来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14 20:41
你好,赠与后除非有法定事由才可以要回。
4 李建成律师  2014-05-14 20:50
赠与后是需要有法定的理由才可以要回的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14 21:21
能要回
6 赵江涛律师  2014-05-14 21:43
还能要回
7 怀向阳律师  2014-05-15 09:36
你好,公租房属于承租权利,不是所有权,这是无法过户的,如果原来的承租人变更給其他人承租,应当属于合同,不是赠与行为的,如果无法定事由,是不可以要求变更回来的,具体可咨询一下产权单位。
8 靳双权律师  2014-05-15 11:00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父亲的行为属于变更承租人,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定事由无法要求变更,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9 孙新律师  2014-05-15 11:02
你好,可以试试,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10 110网律师  2014-05-16 11:59
已经解答。
11 孙新律师  2014-05-16 15:47
完全能够要回自己的房子
12 孙新律师  2014-08-08 16:44
您好,父亲想要变更承租人,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定事由无法要求变更。如需委托律师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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