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您好,我的情况是北京一处直管公房(平房),承租人是奶奶,奶奶去世后我想变更承租人。此承租房房屋户口本上只有奶奶,我母亲,和我,房管所拒绝为我办理变更,说我没有获得“同一户籍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要求我获得此处老人其他子女的签字同意,可是目前我得不到其他人同意。可是实际上北京这种平房院落,一个大院中很多房子,没有独立的门牌号,大家的户口本上写的地址都是一样的,房管所认为这就是此处其他子女也算“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依据,他们认为这就是同一户籍。拒绝为我办理变更,要求我取得老人其他子女同意。而我认为“同一户籍”指的是同一个户口本上的人,而且具体到这间承租房,更是只有我们的户口本在上面!请问房管所的做法合法吗?他们对“同一户籍”的定义正确吗?我应该怎么办呢?
2014-04-15 20:20 blacka……(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4-15 20:24
可以投诉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4-04-15 20:50
家庭成员可以户籍不相同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4-15 21:08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变更
4 孙新律师 2014-04-15 21:11
协商解决
5 赵江涛律师 2014-04-15 21:23
可以考虑起诉
6 孙新律师 2014-04-16 10:44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通常要求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建议协商解决。
7 怀向阳律师 2014-04-16 11:29
你好,需要以房管局的要求,由其他有承租权人均同意,才可以变更承租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