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拟定的,我怀疑合同没有经过劳动保障局审核,也没有劳动保障局的印章,请问这份合同合法吗?还有公司强迫员工订制工作服,公司这样的行为属于违犯劳动法吗?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节假日加班也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予3倍工资补偿,我能以这些理由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0-10-27 11:12 adm521(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27 11:12
已一对一回复。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7 16:26
劳动合同无须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签章。
加班应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费,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
加班应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费,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