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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点变更,本人不同意调动工作地点咨询
公司地点变更,本人不同意调动工作地点咨询 本人公司注册地在南昌,工厂设置在武汉,本人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地点也是在武汉,现在武汉工厂准备撤离,如果我不同意调动工作地点能否得到赔偿。
注:本人在集团公司内部共工作6年,分别在不同的子公司任职,但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
2013-12-26 10:58 tangfe……(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26日 13时46分
你好,这属于情势变更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你6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工作期间未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赔偿失业金损失;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另外,如果工作期间未依法享受年休假,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等等。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12-26 11:00
可以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12-26 11:04
有经济补偿。
4 110网律师  2013-12-26 11:04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武汉,这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要变更工作地点相当于对劳动合同重大内容的变更,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在你不同意变更合同,如果合同还没到期的话,你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
5 熊敏律师  2013-12-26 11:27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
6 110网律师  2013-12-26 11:35
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武昌陈哲律师  2013-12-26 16:33
可以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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