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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
因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 我从入职开始,就在重庆市渝中区工作。
今年公司因换了领导,内部结构做了调整,要把我调到永川区去工作。

由于公司跟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工作地点只写的“重庆”,而不是“重庆主城区”。
但是我们从找工作到入职,双方都是说在重庆主城区工作的。

现在,我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公司出了书面通知要求我要么到岗,要么拿单倍补偿金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双倍补偿金?
2013-08-26 14:07 于小鱼77(重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6 13:43
可以主张的
2 110网律师  2013-08-26 13:47
双倍补偿金是赔偿金,即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根据你的情况现在公司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是要求变更劳动地点,如果你不同意是你提出解除,公司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3-08-26 14:26
这种情况,你只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3-08-26 16:09
如果公司给你出具了解除函件,如果单位解除合同违法应当双倍赔偿
5 乔春长律师  2013-08-26 20:17
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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