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员工问题 各位老师好,我公司有一名在公司做了2年的几个基层管理人员,是做销售的,每年年初都会和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里面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未完成任务的60%,那么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今年到年末了。而他没有完成的,按照规定公司就和他解除合同。请问在解除后,是否需要给予员工赔偿,或者说可不可以不给?
盼各位老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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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1 16:32 泡菜ing(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12月11日 16时46分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尚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公司的规定本身就有瑕疵,容易造成违法解除,所以,还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换位思考一下,还是尊重劳动者的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3-12-11 16:33
应该支付经常补偿金
3 葛涛律师 2013-12-11 16:51
您好:
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