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员工的补偿问题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试用期3个月,当时说好期满就签合同,可是3个月过去了,只说我成为正式员工,但合同要等到年底签,说是公司规定,我也就同意,结果这马上要年底签合同了,公司却要裁员,我就是其中一个,我想知道想我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赔偿或是补偿?
2013-11-18 16:28 tangta……(陕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11-18 16:3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11-18 16:54
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18 17:09
你好,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请采纳。。。
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18 17:43
您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5 康治斌律师 2013-11-18 18:4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11-18 21: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和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