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工作疏忽导致员工经济损失 公司之前的政策是只要来到公司的新人第一个月完成一单(任意额度)即可拿到本月的绩效奖金。公司政策改革后要求新人第一个月必须完成十万才能领取绩效奖金。但营业部经理未能及时的下达。导致本月领取工资时,没有绩效奖金。请问损失的奖金是由公司承担还是由下发文件通知的营业部经理承担。感谢。
2013-10-18 13:04 tsuei0……(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10月18日 13时33分
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10-18 13:15
按照损失承担的
3 孙新律师 2013-10-18 13:07
你好,公司承担。
4 李同红律师 2013-10-18 13:10
你好,应该公司承担责任的。
5 杨振中律师 2013-10-18 13:32
责任应该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