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以后公司要求在指定医院开具病假条合理吗? 你好,我现在怀孕6个多月,之前一直在一家三甲专科医院产检,开病假单。现在公司出了新规定说病假只接受一家综合医院的,不接受我的病假单。可是那家医院并不主打产科,而且我去检查也不方便。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如果公司以此为由不承认我的病假,和我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在仲裁的时候我该依据具体的哪条法律法规予以维权?
2013-09-09 15:22 402124……(上海-闸北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3年09月09日 16时54分
公司这样做不合法,公司无权否认你的病假单,因此辞退你的话,你有权维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赔偿。
届时,可以联系我帮你维权。
届时,可以联系我帮你维权。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9-09 16:10
这是违法的呀
3 周阳律师 2013-09-09 15:27
不合理。本身公司的规定就是不公平的。不具有合理性。
4 110网律师 2013-09-09 15:30
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你可以申请仲裁。
5 白崇城律师 2013-09-09 15:34
不合理的
6 张向锋律师 2013-09-09 15:55
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