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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不想去外地工作,公司要求我出全部应缴费用合理吗
怀孕三个月不想去外地工作,公司要求我出全部应缴费用合理吗 怀孕三个月因妊娠反应强烈且饮食不佳,不能按照公司安排去外地工程项目部上班,公司能够强制我去吗?我是签了8年合同的,今年才四年。而且公司声称,我若要居家安胎直至生产后,那么我不上班期间的所有社保、医疗、公积金等费用均需自己承担,包括个人应出的和公司应出的。产假期间也是我本人承担全部。不上班期间,公司也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生活费。还要我以个人名义写申请提出该项方案,等公司批准方可执行,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3-08-11 16:15 hyw198……(湖北-宜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8-11 16:35
你好,不合理。。。
2 袁青青律师  2013-08-11 21:57
所谓“保胎”如果没有建卡医院的证明,那只能算事假,单位可批可不批。如果你不去上班,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 110网律师  2013-08-11 23:02
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按医嘱如需静养不适合上班,可以与公司协商请假
4 110网律师  2013-08-12 08:09
不合理,与公司协商解决。
5   2013-08-12 15:36
不合理,与公司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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