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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经过户,卖方已收到全款,现在不予后续物业交割
房产证已经过户,卖方已收到全款,现在不予后续物业交割 12年3月17号和卖方、中介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中间国家出台的有二手房房贷政策,导致贷款时间较长。8月5号的时候银行将贷款打给了卖方,至此卖方已收到全款。合同规定,收到全款3个工作日卖方需交房。如不交房,我可以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强制执行房屋所有人之权利。现在卖方不予配合,想索赔违约金。我想咨询:我现在能否请开锁公司开锁(警方怕有纠纷,不予出现场)。会有什么后果。我觉得,他想要的违约金和交房并不冲突,交完房后照样可以起诉违约金。我现在怀孕6个多月,急着住房子。
2013-08-09 08:34 szy521……(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8-09 08:37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 孙新律师  2013-08-09 08:44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
3 110网律师  2013-08-09 09:24
建议直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过户并且赔偿违约金。
4 110网律师  2013-08-09 11:15
可以的
5 110网律师  2013-08-09 13:02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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