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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员工,不给予赔偿
公司解雇员工,不给予赔偿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了一年零八个月,从入职到现在未能享受正常的社保及医保福利,公司给予的说法是,公司在中国分公司在上海,我们的这些保险是由上海统一买的,所以我们在广东享受不了这些福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就以不同的利润核算法来核算我们的业绩,导致我们大半年拿不到业绩提成。而且现在公司说要开除我,理由是怠工,非解聘,所以不给予我任何赔偿。并要求我马上将工作交接完,否则所有损失由我承担。请问我们公司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吗?如果不合法公司应该给予我怎样的赔偿?
2010-08-05 20:04 gydf99……(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8-05 22:24
不合法,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社保可要求补缴,可来电详细咨询
如需委托律师办理,可见面详谈  
具体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8号唯一星城智兔座801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文律师  13975126387
2 110网律师  2010-08-05 22:52
公司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同时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如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还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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