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找理由解雇我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由于公司效益问题,公司裁员,职员可选择离开或者继续工作。离开的话会有赔钱N+1。去年12月份裁了一批,出于对公司信任的关系。我没选择离开。今年6月份公司我们所在的部门停了。要裁掉一批人。公司给出选择可以去其他部门或者选择其他分公司。我选择了,其他的公司。现在厂里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要解雇我。原因是我上个月吃饭时间超了一二十分钟,请问合理么?这样他们还要不要给我赔钱?
2013-06-04 15:07 xuan78……(广东-惠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电话:13922160908 2013年06月04日 15时11分
你好,不合理。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4 15:15
已回复
3 齐畅律师 2013-06-04 15:10
按照您所述情形,如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不得无故提前与你解除合同,需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4 江珍来律师 2013-06-04 15:24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