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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5月中旬入职,同年9月底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还有7/8/9
劳动仲裁,5月中旬入职,同年9月底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还有7/8/9 劳动仲裁,5月中旬入职,同年9月底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还有7/8/9月份工资未结算,有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和银行交易流水,交易明细上显示的是劳务收入,这样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2025-02-02 21:03 ask250202mi(北京-崇文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5-02-02 21:08
需要结合案件情况
2 叶霖律师  电话:18172040573  2025-02-02 21:38
有这两个证据,证明力就已经很强了。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2-02 21:50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4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2-02 21:54
这样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2-03 00:59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2-03 06:48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7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2-03 10:21
可以劳动仲裁的
8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2-03 12:34
社保缴纳记录和显示劳务收入的银行流水可作为证据。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
9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2-03 13:39
社保缴纳记录和银行交易流水对证明劳动关系有帮助。社保记录显示公司为你参保,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虽交易明细显示劳务收入,但结合入职、离职时间及工作事实,若能证明受公司劳动管理、从事公司安排工作,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具体需仲裁委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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