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在职单位协商解除了合同,并拿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签字了收 我与在职单位协商解除了合同,并拿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签字了收条内容就是拿了一次性补偿金后与原单位之间无任何争议了,之后去养老金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发现原单位没有在试用期给我养老金,现在原单位还有责任来承担责任给我补缴吗;
2021-04-15 10:23 瑞金安善(浙江-杭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1-04-15 12:05
只能用其他办法了。
2 王成龙律师 2021-04-15 10:37
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就和原单位无争议了
3 陈晓云律师 2021-04-15 10:40
承担责任给 补缴
4 金聪聪律师 2021-04-15 10:51
可以要求 补交
5 冯倩雯律师 2021-04-15 12:04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6 王珂律师 2021-04-15 12:59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
7 周治强律师 2021-04-15 14:49
可以要求 补交
8 易德铭律师 2021-04-15 16:40
单位有责任补缴
9 崔增苗律师 2021-04-18 09:34
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就和原单位无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