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赔付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已经签字盖章 公司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赔付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已经签字盖章,工作已经交接完毕并离开公司后十来天,公司说工龄计算多了,直接以扣减了部分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打款给我,请问公司的做法违法吗?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变更该合同?
2019-01-09 22:26 ask201……(云南-迪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9-01-09 22:34
向法院起诉。
2 冯倩雯律师 2019-01-10 11:26
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维权的。
3 李晓玲律师 2019-01-10 11:43
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维权的。
4 许剑律师 2019-01-10 14:06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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