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被告员工在立案期间患病死亡 一员工在我司任职半年后(含三个月的试用期),开始请病假3个月,因未查明病情需继续治疗,我司同意再续假3个月,此半年病假期间,该员工享受应有的薪资待遇。病假结束后,我司重新对其安排工作岗位,因不能上班和胜任。我司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员工签字确认(因在外就医,离职手续一直未办理)后,我司便停止为其缴纳五险,9个月后,其母亲上访,经劳动仲裁:撤销我司单方解除的劳动合同,并补缴该员工五险和其他薪资。我司不服,启动了司法程序。在立案期间,我司得知该员工近日才查出患有白血病,不久,便去世。
请问各位律师:我司该如果面对这种情况?
请问各位律师:我司该如果面对这种情况?
2013-04-19 10:26 dwb78@……(安徽-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9 10:28
可以由亲属继续行使权利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19 11:21
可以由亲属继续行使权利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3-04-19 10:40
员工继承人有权参与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4-19 10:55
由其继承人继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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