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三个多月,前任公司以离职客户没交接为由拖延工资 我于2012年7月28日在一家小型的外贸公司从事网销的工作,于2013年1月23离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当时 面试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1700,转正待遇2500不包吃住 ,也没保险,离职后公司以没交接客户为由将最后一个月工资一直拖延到现在,我想咨询下 ,我没交接客户,公司拖延最后一个月工资合法吗?还是我不应该不交接客户?
2013-04-17 13:25 yzhjqa(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电话:15023081011 2013年04月17日 13时47分
离职后,劳动者有义务办理工作交接,否则公司拖欠你工资是有依据的。由于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2012年8月28日到2013年1月23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没买保险也是非法的,你可以主张赔偿。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4-17 13:32
你可以申请仲裁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17 15:43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刘青芳律师 2013-04-17 13:28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吴君瑜律师 2013-04-17 14:0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和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6 王金龙律师 2013-04-17 14:33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吕助理解答)
7 张勇律师 2013-04-17 15:10
1,公司拖欠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若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若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8 110网律师 2013-04-17 17: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丁海洋律师 2013-04-17 22: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和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