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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过后单位要求调离原来岗位
哺乳期过后单位要求调离原来岗位 你好,我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已经6年,从怀孕就休病假在家保胎,在休假期间公司按要求发放了工资并缴纳了社保。
    现在我的产假到期要上班了(哺乳期),但正好我的劳动合同又到期了,公司要求如果要续签劳动合同就是工人岗位,说管理岗位已经满了,要求调离我到一线工人岗位去上班,并且是几班倒的工作,工资只有几百,这样有大大的降了我的工资和职位,如果我不答应,就可以自己辞职走人!但是公司是不会辞退我的,因为不想赔偿我的损失。
    请问公司这样做我可以要求什么?
    若我不答应公司的安排,还可以怎样做?
    若我不去上班,公司把我开除,公司是否要赔偿我的损失,谢谢!
2013-04-17 12:28 humin5……(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3-04-17 12:45
你若不上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按规章制度作出决定
2 宋福文律师  2013-04-17 13:34
合同已经到期,公司当然可以调整工作岗位。你若不续签,那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你很难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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