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哺乳期过后,单位安排新岗位如果不合适,是否可以拒绝?
哺乳期过后,单位安排新岗位如果不合适,是否可以拒绝? 我在公司做了9年,去年生了孩子,今年8月份我的合同到期,但是因为哺乳期没过,因此公司沿用我到哺乳期满,现在公司提前告诉我,我的岗位有新的人员接手了,让我换岗位,但是工作地点不能确定,要跟项目走,我觉得孩子还小,不适合这样的工作岗位,公司说,要不就给你补发三个月的工资,我走人。请问,如果我拒绝新岗位调换,公司是不是可以就补我三个月的工资,让我走人。这样合法不合法。
2011-07-04 15:33 jerry7……(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04日 15时43分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 李同红律师  2011-07-04 15:38
你好,公司做法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1-07-04 15:50
不合法。
4 李建成律师  2011-07-04 15:59
不合法,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5 赵江涛律师  2011-07-04 16:13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赵亮律师  2011-07-04 16:14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7 徐卫东律师  2011-07-04 16:17
您好!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8 孙新律师  2011-07-04 16:4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9 孙新律师  2011-07-04 20:10
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