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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合同丢失,让我补签,不签终止合同有何补偿
公司说合同丢失,让我补签,不签终止合同有何补偿 我10年12月份在一外资超市工作,12年12月到期和公司签定5年合同,工作到今已有4个月前不久,人事打电话说,我的劳动合同丢失,让我去补办。 我现在不想跟公司续约了我能借此机会告公司吗。我离职有失业补偿金吗?
2013-04-05 09:49 116682……(山东-青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05 09:54
公司如果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3-04-05 09:55
合同到期继续用工应续签,单位没有续签应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还可要求工作期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3-04-05 10:10
你好:可以按原合同补签
4 于柱律师  2013-04-05 10:17
你这有点不厚道啊,不是人家不和你签,是你自己不相干还想要补偿金啊?但是很多事很难说的,走过会留下痕迹的,不能保证你能胜诉,不过单位没给你合同确实是单位不对,
5 110网律师  2013-04-05 10:26
主动辞职或是到期本人不同意续签合同的,没有补偿
6 徐志远律师  2013-04-05 16:33
我看不好,不太诚信啊;要是真的没有合同,那必须要赔偿的,你敢要吗!
7 110网律师  2013-04-07 15:50
可以。没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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