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经济赔偿 我06年6月入职公司,试用期后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08年公司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只填写了基本资料,其他均是公司自行填写。而且一直未为我购买保险。此后09年12月公司又与我签定了劳动合同。本月我主动辞职后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要求查看合同才发现现合同是一年一签且已经过期半年,我本人毫不知情且公司也未说明与我续签合同。现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该如何计算?如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又该如何计算?
2010-07-16 16:51 flyscr……(云南-大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6 16:12
满一年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补偿,如果协商不好就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7-16 20:33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