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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以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要求以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要求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上一个合同期月平均工资)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单位合同文本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于工资1800元合法;并根据单位制定的工资政策计发工资,如果员工签了这样的劳动合同,如单位发工资只要不低于工资1800元,员工也就无法以不低于2006年月平均工资9800元诉求工资,那么可选择不签,以工龄每年每月9800元补偿?
2019-11-26 10:55 139060……(福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9-11-26 10:58
你好,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潘建强律师  2019-11-26 11:43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3 冯倩雯律师  2019-11-26 12:04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4 石亚男律师  2019-11-26 15:25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9-11-27 08:58
你好,退款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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