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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经济补偿也是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吗?
医疗期的经济补偿也是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吗? 我2010年得了癌症,按劳动法规定,我有二年的医疗期,现在医疗期已满,单位说合同自动中止,按“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执行,可是我在医疗期期间,只发给我最低的生活补助,我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不是合法?
2013-03-05 13:41 dmdz11……(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3-05 14: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03-05 13:44
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刘青芳律师  2013-03-05 13:48
你好,不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张俊杰律师  2013-03-05 15: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毛健民律师  2013-03-05 16:08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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