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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合同,卖方为房主父亲代签,现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二手房合同,卖方为房主父亲代签,现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前,卖方出示了与房主关系证明(户口本),证明了父子关系,另外带了产权证、契证原件,但没有专门的委托证明。
买方按合同支付给卖方1万元定金。同时支付中介费1.4万元。
合同甲方为房主,合同中有写明房主同意委托xxx(父亲)代办房屋交易手续。签字人为卖方的父亲。
卖方违约责任包括: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支付总房价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关的其它经济损失。
合同签订一周后,卖方突然提出房子不卖了,买方因准备资金,已经产生利息、汇款手续费、请假误工费。

现问,该合同是否有效?
另外卖方是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退回定金、承担中介费(合同规定一旦签订合同,非中介方原因,一概不退回中介费)、并承担买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2010-06-13 16:33 xiaoyo……(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4 00:05
三方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损失。
中介费、定金应当能全额要回
其它损失可能会按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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