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按揭的二手房进行交易若追究买方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买方一直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有条款规定:“签约后反悔,不愿购买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
可我听说我们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到贷款银行开具“该房屋可以买卖”的证明。请问是这样吗?因为办按揭的房屋肯定是抵押在银行的。而我估计在房屋按揭还清结案之前银行是不会开出这样的证明的。那我们就会因为银行这一政策而没法追究买方的责任了吗?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胜诉吗?
可我听说我们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到贷款银行开具“该房屋可以买卖”的证明。请问是这样吗?因为办按揭的房屋肯定是抵押在银行的。而我估计在房屋按揭还清结案之前银行是不会开出这样的证明的。那我们就会因为银行这一政策而没法追究买方的责任了吗?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胜诉吗?
2009-10-01 16:33 gypsy_……(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翠玲律师 2009年10月01日 17时19分
你们在银行借款的时候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如果在抵押权存续期间,
你转让房子未通知或者未告知银行的话,银行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问题主要是银行在借给你贷款时衡量了你有还款能力,如果你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就转让时,银行要考虑对方有没有这个还款能力。
按揭中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就是转按揭,建议你到银行咨询一下,就说你想把房子卖了,转按揭可不可以,看看能不能开证明出来。
你转让房子未通知或者未告知银行的话,银行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问题主要是银行在借给你贷款时衡量了你有还款能力,如果你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就转让时,银行要考虑对方有没有这个还款能力。
按揭中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就是转按揭,建议你到银行咨询一下,就说你想把房子卖了,转按揭可不可以,看看能不能开证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