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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过失为名解除我合同,能否要求补偿
公司以过失为名解除我合同,能否要求补偿 我在2011年3月15日入职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年12月10日,12月5日我组织电业局为我方新建小区送正式用电,晚6点半由于变压器有霜电业局人员送电把变压器受损,高压停电,导致我方一正在的换热站停电十分钟,第二天早来到公司,由于换热站人员没有在停电后及时恢复供热系统(换热站24小时有值班人员),导致我方车库内8组暖气冻裂损坏,因此,公司认定为我的责任,10日把我辞退,公司说我有过失,我解释后,他们觉得我在理,因此,又开始找我以前工作的过失,试问,既然以前有过失为何不提出警告,而现在追究,人力资源让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说给我发这个月的工资,但是我今年的绩效工资不给了(每个月工资总额的10%,年底按员工业绩考核发放),我想问,我这情况能向公司要求劳动补偿吗?并追讨回我今年的绩效工资.谢谢!
2012-12-13 20:50 zby198……(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13 20:54
可以。
2 陈晓云律师  2012-12-13 20:57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 张文东律师  2012-12-13 21:48
你好,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4 110网律师  2012-12-13 22:50
按照你的叙述,你只要不自己提出辞职,公司解除和你的劳动关系的话,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数额为按照工作时间每年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乘以2倍。
5 王晔律师  2012-12-13 22:58
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6 110网律师  2012-12-14 09:34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单位的行为时不合法的,您有权向劳动监察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回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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