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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理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关于无理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我公司原有内帐会计一名,她从2006年7月进入公司,2012年7月无理被辞退,她现要求给赔偿金(6年*个人月工资3600=21600),请问是否合理?而我公司也没有跟她签有劳动合同,还有按照劳动法孕妇假期是多久?假期期间工资又该怎么算?
2012-11-27 09:33 董启忠(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2012-11-27 09:34
她要少了
2 110网律师  2012-11-27 09:37
要求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也应当补缴,孕妇假期是98天,工资为本人工资,最低不低于基本工资
3 刘晓斌律师  2012-11-27 09:38
要赔偿3600*6*2=43200元非法解雇的赔偿金,三个月产假工资。
4 陈洪波律师  2012-11-27 11:50
从入职到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理辞退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按照非法解雇来获得赔偿,具体数额按照工龄计算,非法解雇一年赔两个月工资。产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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