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未到期,以违反公司制度辞退后怎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未到期,以违反公司制度辞退后怎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某部门员工在工厂内被行驶叉车压其左脚至骨折、肌腱损伤等,被送往医院救治一月后出院。因其两人当时协商沟通不报工伤,伤者只需治好就可以。主管当即垫付了3万多元,且未报工伤,事后其他员工举报,公司以欺上瞒下不诚信为由,将受伤者所属班组的班长、叉车工、主管作辞退处理。
请问:1、此三位员工分别辞退是否合法?
2、被辞退后是否要求赔偿,怎么赔偿?
           3、主管被辞后所垫付费用3万多元可否向公司索取,索取途径?
 4、员工历年累计未休完的调休假,被辞后是否补发其工资(按当时工资额还是现在)或休完?
5、主管入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只交了11年养老保险,辞退后可否要求补齐15年保险金额?
2012-11-23 12:37 453686……(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1-23 14:5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合你提供的案情,1、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补偿。2、垫付资金可以向单位主张。3、未修完假期单位应当给予加班费补偿。3、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2-11-23 17:35
情况比较复杂,请来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帮你进行详细解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