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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劳动纠纷问题
合同中的劳动纠纷问题 公司今年4月已经通过人事部发出工作变更函,在不更改我的职位和工资的情况下,变更了我的工作性质,和公司几次协商无果,我还未来得及劳动仲裁,公司是否可以再次变更我的工作性质。变相的逼我辞职。我2000年10月进的公司,今年已经9年半了,合同去年刚签要到2012年10月结束
2010-05-31 23:19 wuchun……(上海-宝山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1 10:17
要视你们对岗位内容有无明确约定,如有约定,单位无故变更你工作岗位内容是不合法的
2 姚艳艳律师  2010-06-01 10:17
可以拒绝变更,并提起劳动仲裁,可以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0-06-01 15:36
可以拒绝变更,并提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0-06-01 15:55
提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0-06-01 16:19
变更工作性质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  你打算主张什么
6 110网律师  2010-06-01 17:21
建议申请仲裁。
7 李军律师  2010-06-03 13:24
可以。
你可以拒绝公司公司的要求,也不主动辞职。
根据公司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回应。
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若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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